第二天清晨。

  钢铁之城南边的空地上,一百二十个青壮年站成四排。

  王强站在他们面前,六米高的身躯在晨光中投下一片巨大的阴影。

  “从今天起,你们就是铁卫队预备队员。”

  他的声音像闷雷,在空地上空回荡。

  “铁卫队是什么?是钢铁之城的刀和盾,外面那些诡异来了,你们要再最前线。”

  “当然你们会穿最好的铠甲,拿着最好的武器。”

  没有人说话。

  一百二十个人站在那儿,有人握着拳头,有人咬着嘴唇,有人眼睛里冒着光。

  “训练分三部分。”王强竖起三根手指。

  “第一,体能和格斗,我负责。”

  “第二,暗杀和侦察,李雨晴负责。”

  “第三,团队配合和火力支援,王青颜和刘洋负责。”

  “训练为期一个月,每天从早到晚,能坚持下来的,留下,坚持不下来的,滚蛋。”

  他顿了顿,目光扫过面前一百二十张脸。

  “听明白了吗?”

  “明白!”。

  “好。”王强转身,朝林默的方向看了一眼。

  林默站在空地边缘,从画卷中取出一百二十把长刀和一百二十块盾牌,整整齐齐地码在地上。

  银白色的刀身在晨光中泛着冷光。

  “一人一把刀,一块盾牌。”王强指了指地上的武器。

  “这是你们的装备。”

  一百二十个人排队领武器。

  有人拿起长刀,握在手里,挥了两下,破空声清脆利落。

  有人举起盾牌,用刀背磕了一下,盾面纹丝不动。

  “好刀!”有人低声说了一句。

  武器发完,王强让所有人列队站好。

  “上午体能和格斗,现在开始,绕着城墙跑,跑到我喊停为止。”

  一百二十个人沿着城墙内侧的通道开始跑。

  王强跟在他们旁边,脚步轻松得像在散步,嘴里不停地喊:“快点!再快点!跑不动了就滚出铁卫队!”

  队伍跑了一圈又一圈。

  有人跑吐了,扶着城墙干呕了几口,抹了抹嘴,继续跑。

  有人跑不动了,脚步越来越慢,被队伍甩在后面。

  王强走到那人身边,低头看着他:“跑不动了?”

  那人喘着粗气,弯着腰,双手撑在膝盖上,汗水滴在地上。

  “跑……跑得动。”

  他直起腰,咬着牙,追了上去。

  跑完十圈,王强终于喊了停。

  一百二十个人横七竖八地瘫在地上,大口大口地喘气。

  王强站在他们中间,拍了拍手:“起来!还没完!接下来格斗训练,两人一组,对练。”

  林默站在空地边缘,看了一会儿,转身走了。

  下午,李雨晴来了。

  她站在一百二十个人面前,穿着一身黑色的衣服,腰间挂着黑炎之刃,面无表情。

  “暗杀和侦察,说白了就四个字:快、准、狠、藏。”

  她抬起右手,从阴影中召唤出十个暗影仆从。

  漆黑的人形轮廓无声无息地出现在她身后。

  “接下来我会让暗影仆从攻击你们,你们的任务是躲开它们,找到它们的弱点,然后反击。”

  一百二十个人面面相觑。

  李雨晴没有给他们犹豫的时间。

  十个暗影仆从同时扑了出去。

  惨叫声、叫骂声、奔跑声混成一片。

  有人被扑倒,有人被按在地上,有人拼命挥舞长刀。

  李雨晴站在原地看着,面无表情。

  第二天,王青颜来了。

  火域展开,四十米内地面燃起橘红色的火焰。

  “不要慌,这是训练,你们要做的,是在火域里保持冷静,找到我预留的安全位置,然后完成指定任务。”

  第三天,刘洋来了。

  蜂王巨大的阴影从头顶掠过,一百二十个人同时抬头。

  “不要怕,这玩意儿受我控制,你们要习惯在巨型诡异面前战斗,不能腿软。”

  第四天、第五天、第六天……

  训练一天比一天苦。

  有人受伤,有人发烧,有人夜里偷偷哭。

  但没有人退出。

  第七天。

  林默来到训练场。

  一百二十个人正在做实战模拟。

  铁卫队员三人一组,盾牌顶前面,长刀从侧面砍,配合虽然生疏,但已经像模像样了。

  林默看了一会儿,转身走了。

  晚上,林默把王强叫到城主府。

  “铁卫队第一批训练得怎么样?”

  王强坐在门槛上,掰着手指说:“体能差不多了,格斗还差点火候,暗杀和侦察只有一小部分人入了门,团队配合勉强能看。”

  “淘汰了多少?”

  “二十个,不是身体不行,是脑子不行,教不会。”王强摇了摇头,“剩下的这一百个,能练出来。”

  林默点头,从画卷里取出一百份血蜜,每份一小瓶,大约能喝三次。

  “这个给他们,训练前喝一小口,恢复精神力。”

  王强接过那些小瓶,在手里掂了掂,咧嘴笑了:“队长,你对铁卫队是真舍得。”

  “他们是钢铁之城的刀,刀得用好钢。”

  王强把那堆小瓶装进包里,站起身,拍了拍屁股上的灰。

  “放心,一个月后,我给你一百把好刀。”

  第十天。

  农田区传来消息:第一批小麦可以收了。

  林默走到农田区时,方晴已经带着人在田里割麦子了。

  那片最早种下的小麦,从播种到现在才十三天,就已经成熟了,麦穗沉甸甸的,颗粒饱满,在灰白色的天光下泛着金黄色。

  周建国蹲在田边,手里捏着一穗麦子,搓了搓,吹掉麦壳,把麦粒放进嘴里嚼了嚼。

  他的眼眶红了。

  方晴走过来,脸上带着笑:“这一批小麦产量不错,大概能收五千斤。”

  “后面还有玉米、土豆、白菜。”方晴指着远处那些田,“再过几天就能陆续收了。”

  林默站在田埂上,看着那些在田里忙碌的人。

  十三天。

  从播种到收获,十三天。

  腐生壤加上园丁序列,把几个月的生长周期压缩到了两周。

  他弯腰,从地上捡起一穗掉落的麦穗,搓了搓,把麦粒放进嘴里。

  麦粒还带着湿气,嚼起来有一股清甜的香味。

  “不错。”他说了一句,转身走了。